一、报考条件
*工程硕士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专业方向;软件工程,计算机,项目管理,土木建筑等。
二、考试报名
报名程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只有完成两阶段的报名程序,报名方为有效。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备注: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1” 字段中注明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在 “备注2” 字段中注明报考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名称”,如:“建筑材料”代码为“0902”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入学考试
1.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全国联考成绩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二阶段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2015年12月中旬后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2.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
(1)全国联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外语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四个部分。
(2)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科目:专业基础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专业综合考试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
四、资格审查与录取
我校将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报考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第二次考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4年12月中旬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以及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学校与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合作培养,可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应不少于32学分)。送培单位应保证被录取的在职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期间,在校本部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工程硕士学制为2-5年,但从入学到获得工程硕士学位的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六、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工作
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论文(设计)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培养目标的能力要求,且必须由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有高等学校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与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的高级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七、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报名及缴费流程
详情咨询招生老师!